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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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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区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三)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

(六)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审批、拍卖等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监管工作;承担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本本金)的基础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七)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区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蒋长福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及行政全面工作。

                                      



 赵素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驻村帮扶、环境保护、人事等工作;分管政府采购监管与财会监督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教科文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贺连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ppp项目建设;分管债务股、行政政法股、社保股。


  

 

陈元琴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乡村振兴、全民兴商全民经商、非税管理等工作;分管农业农村股、经济建设股、综合法规会计股,联系会计学会。

  

贾培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负责深化改革、市下目标管理等工作;分管国库股、预算与绩效管理股。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和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交办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目标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维稳等工作;负责“金财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人事教育培训规划;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综合股(非税收入管理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拟订财力综合平衡方案;预测全区经济运行形势及其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提出调整财政经济政策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财政改革规划,负责重要的财政改革措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中长期财政规划;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全区性和区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参与收费标准的确定;拟定并执行彩票管理制度,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参与制订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

(三)预算股(乡镇财政管理股)

研究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编制并调整区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汇总、审查、批准年度部门综合预算;负责办理预算调整、追加有关事宜;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建议;拟定区级与区级以下地方政府分配政策,负责区对区以下转移支付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关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宜;负责财政审计有关工作。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农村公益性债务化解以及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和拟订乡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有关政策制度;负责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乡镇财政考核相关工作。

(四)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核拨;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负责编制区级年度财政总决算,负责审核、汇总、批复部门决算;负责财政、税务、金库联系有关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五)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组织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审核行政政法部门(单位)决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拟订全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六)教科文股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计生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拟订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组织制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政策;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审核教科文部门(单位)决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区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七)社会保障股

承担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制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政策和措施;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和区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审核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部门(单位)决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八)农业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研究财政支农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支农专项资金和农口救灾资金管理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以生产资料为补助对象的有关补贴兑付及监管工作;审核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等部门(单位)决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九)财税法规制度股(会计股)

组织起草财政政策规定;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和会计制度,提出全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职称工作;指导和监督区会计学会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拟定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审核区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区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区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十一)投资管理股

承担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国土资源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关于产业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能源、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和支出政策;协助开展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财政政策;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预算管理;拟订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建设投资项目决算监督;负责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审核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国土资源等部门(单位)决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十二)经济建设股(企业股)

承担工业、交通、粮食、供销、环境保护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经济建设、商贸流通、能源资源、交通和环境保护等财政政策;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工作;审核工业、交通、粮食、供销、环境保护等部门(单位)决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区级财政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及相关专项资金;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信息收集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相关工作。

(十三)外事外债金融股

承担商务、招商等部门的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非贸易外汇管理;拟订外事财务制度,承担区级涉外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涉外、商务发展财政财务政策及财务制度,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负责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建立偿债机制;审核商务、招商等部门(单位)决算;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考核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编制国有金融资本预算,负责监缴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负责实施对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务监管;管理全区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四)绩效评价管理股(广元市朝天区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负责全区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负责区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的初审;研究制定全区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财政绩效考评工作,研究提出考评结果运用建议。监督检查全区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对查出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全区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负责审计机关对区财政实施审计的有关工作。

(十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

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处理、产权登记、资产汇总等基础性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标准,并负责资产配置的审核;负责监管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及产权转让收入的监缴和管理工作;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拟定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负责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统计及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承担对所监管国有企业相关人员任免的考察工作,提出向国有控股、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建议方案。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潜溪路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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