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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4-19       来源:区国土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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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7名,其他事业编制20名,另有工勤控制数人员11人。在职人员总数48人,其中行政编制6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5名,其他事业编制16名,另有工勤控制数人员11人。鉴于本预算编制前区本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因此,本预算仅包括机改前职能相关预算。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所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下级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的管理监督,直接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负责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二)依法征收土地、矿产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十三)组织制订并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国土资源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21.9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35.92万元,增加35%,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21.9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35.92万元,增加35%,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03.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45.42万元,公用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方面的支出)。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8.9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7.8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0.01%,主要原因是大型活动接待费、交流合作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全部上收。

三、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国土局(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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