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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举措
发布时间: 2020-04-07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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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11日施行。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贯彻实施,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区掀起了学习《条例》的热潮。一是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广元市朝天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等文件,明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等,细化了每项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营商环境良好氛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政务大厅和城区部分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向广大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广泛讲解、宣传、普及《条例》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形成全社会共建良好营商环境的强大合力。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行规定的政策性文件认真清理并及时废止。四是坚持优质、高效、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聚焦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为全区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贡献朝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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