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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工作推进方案(试行)》的 通知(广发改〔2020〕329号)
发布时间: 2020-11-28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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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按照省相关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工作推进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工作推进方案(试行)》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


广元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工作推进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获得电力”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水平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川能监稽查〔2020〕94号)等,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构建流程精简、时限压缩、高效智能的用电报装服务新模式,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水平。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申请新装、增容等报装接电服务的10千伏及以下非居民用户电力接入工程。

三、工作目标

推行低压小微企业项目“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和高压用电“省力、省时、省钱”服务。2020年底前,推动电力通道建设的具体许可事项入驻政务大厅办理,推行“一站式”办理、并联审批,办理环节压减至1个,4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低压办电环节压减至2个,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2个工作日以内,外线不涉及占掘路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以内,外线涉及占道、掘路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平均接电时间力争压减至7个工作日以内;高压(10千伏)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单电源1250千伏安及以下办电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单电源1250千伏安以上办电时间压减至21个工作日以内,双电源办电时间压缩至43个工作日以内。电力接入市政公用设施赔偿费收费标准力争降低70%。2025年底前,中心城区年平均停电时间降低至2小时/户。工作目标可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调整。

四、工作任务

(一)用电需求答复环节

1.全面推广线上办电服务。在国网供区全面推广使用“网上国网”APP和国网四川电力微信公众号,引导用户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用电申请、查询业务进度、查看电费账单、开具电费发票、评价服务质量,实现用户办电“零上门”、电量“实时查”、电费“指尖交”,地方电网企业参考国网供区经验做法开展相关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申请受理。用户提出新装、增容用电需求后,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需求受理。实行“一证受理”,低压居民用户提供身份证明、企业用户提供营业执照即受理用电申请。地方政府部门开放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供电企业通过政务平台直接获取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屋(土地)权属证明、项目立项审批(备案)文件等用户办电所需证照信息,减少用户提交资料,提升用户感知。(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答复供电方案。供电企业要强化协同配合,加快方案答复,低压用户取消供电方案答复环节;10千伏1250千伏安及以下单电源用户在4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10千伏1250千伏安以上单电源用户在1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双电源用户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行政审批环节

4.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推动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占道许可、掘路许可、绿化许可等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电力接入工程“一件事最多跑一次”。建立电力接入工程并联审批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办理规划许可。规划部门加强外线工程的前期审核和协调,简化规划许可程序,对于长度在150米以内的外线工程,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于其他外线工程在正式受理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办理施工许可。在城市、城镇规划内依附于市政道路及附属地下共同沟(地下管廊、架空管线)实施的输配电电网工程(变电、送电工程),以及依法已将电力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后的电网工程,住建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依法审批开工报告的电力建设项目除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办理占道、掘路、绿化许可。电力外线工程占用、挖掘道路、涉及绿化搬迁的(古树名木除外),市政设施养护管理、交管、园林部门对项目占道的必要性、合理性、开工范围等内容进行复核,150米及以内的外线工程实行承诺制;其他项目在受理正式申请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意见答复(道路跨越仅限于普通干线公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外部工程实施环节

8.加快外部工程施工。加快项目外线工程建设,对低压非居民项目,供电企业负责在4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完成外部工程建设。对用户自行组织设计、施工的10千伏项目外线工程,加强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管理,综合协调工程设计、设备厂商、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降低工程接电成本。低压小微用户低压电能表及之前的供电设施均由供电企业出资建设。对高压用户实行“就近接入”,其中,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电动汽车、电能替代用户,供电企业将出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降低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免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装表接电。供电企业并行开展合同签订与装表接电,进一步压减办理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用户外部工程及受电工程建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提升信息透明度和供电可靠性

12.公开办电服务信息。供电企业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电费电价、收费项目及标准、服务规范、验收标准等信息,保障用户知情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持续提升供电可靠率。继续做好电网规划,引导电网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强配电网建设和改造,提高电网运行管理能力,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大力推广带电作业,不断提升中心城区供电可靠率。2025年底前,中心城区、市区、城镇、农村地区平均停电时间减少至2小时/户、5小时/户、9小时/户、15小时/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牵头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青川电力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抓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契机,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坚持对标国际先进、国内一流,跳起摸高、勇于赶超,迭代更新改革举措,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升我市“获得电力”水平。

(二)加强协作,统筹推进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获得电力”提升的组织协调、推进督促,负责组织有关方面每季度开展评估,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细化方案,并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指标提升负主体责任,在制定细化方案时,要对标先进,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要根据行业实际,分类加强行业指导,梳理推广首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行动氛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要加强跟踪落实,督促督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统筹政府及电网企业“获得电力”宣传工作,集中优势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和培训“获得电力”的措施及成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用电接入政策措施的知晓度和用电获得感。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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