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详情
图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8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和公平性,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9号令)等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细则。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推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采用电子化手段开展交易,推行在线投标、“不见面”开标(竞价)、远程异地评标、在线监督等便捷交易方式。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督管理要求。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对公共资源交易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本细则规定的,由其上级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稳运行。推行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持续优化平台服务,实行网上预约、“一表申请”“一网通办”等网上办理措施,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窗口集中、简化流程、限时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