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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21〕5号
发布时间: 2021-03-16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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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办发〔2021〕5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朝天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朝天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川市监〔2019〕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完善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坚持集中清理整治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打击非法调油窝点、非法油品销售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非法储存使用非标燃油、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规范辖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包括生产企业无营业执照生产、超营业范围生产和非法炼制行为,加油站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等行为。
(二)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生产质量不合格油品、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等行为。
(三)非法运输、储存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
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利用非法流动油罐车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四)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以次充好”及超低价促销劣质油品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五)铺售环节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包括成品油批发和零售环节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是否存在提前调价或价外加价(收费),抬级抬价、变相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借成品油价格调整之机搭车涨价,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六)油品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不合格或未经检定行为。
括销售油品用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存在计量作弊、短缺数量等违法行为。
(七)偷税漏税行为。未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成品油
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未如实申报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行为。

三、责任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成品油生产经营工商营业执照的违法行为;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及“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查处销售环节的不规范价格行为;查处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等工作。
(二)经信部门。负责配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而违法经营的行为。
(三)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查处利用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涉案线索;查处清理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四)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成品油经营企业;督促指导非法加油经营点做好设施拆除现场的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收缴的油品以及用于非法储存、经营油品的工具和设备。
五)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重点打击成品油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未如实申报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不缴或者少缴相关税费的行为。

(六)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指导处置油品抛洒、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协调处置不合格油品。

(七)相关乡镇。负责排查、上报辖区内成品油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做好涉案可能引发的维稳信访相关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涉案物品、作案工具的拆除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油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全力组织开展好油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掌握成品油市场状况、经营企业情况,对城乡结合部、工业园区、农村加油站点进行重点排查,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区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朝天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区政府分管工业工作副区长任组长,区经信局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协调推进全区专项整治行动,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积极参与,并细化责任分工,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油品市场监管合力,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做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互通案件信息和线索,深挖源头,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在边打击、边执法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中的各项行为,切实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要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曝光力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


朝天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促进成品油生产经营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朝天区成品油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长:李治成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郭友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员:丁应建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卢珍国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岳成俊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唐国平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志东 朝天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安泉霖 区税务局副局长

宋家成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吴兴军 区运管所副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副局长丁应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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