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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人发〔2021〕8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蔡联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5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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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人发〔20218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蔡联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蔡联华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奎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勇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

力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

沈成科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三年);

吴晓龙同志为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杜洁玉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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