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人发〔2021〕8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蔡联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广朝府人发〔2021〕8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蔡联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蔡联华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韩 奎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许 勇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
马 力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
沈成科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三年);
吴晓龙同志为四川广元朝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杜洁玉同志为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副主任。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