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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人发〔2021〕11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如国等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3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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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人发〔2021〕11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如国等免职的通知

广元市曾家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刘如国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马天春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阳春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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