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朝府人发〔2021〕11号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刘如国等免职的通知
广朝府人发〔2021〕11号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如国等免职的通知
广元市曾家山景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七届区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刘如国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马天春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阳春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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