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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三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 2020-02-08       来源: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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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疫情防控关。一是督促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及时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防疫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提前开展区域环境消杀工作。三是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疫情人员摸排登记,对复工前15天内从外地返回广元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居家观察14天要求。四是严格落实上班人员体温检测要求,对于有发烧、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人员,及时登记、报告、送诊。 严把检查验收关。严格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把控节后复工复产时间,“一企一策”制定复工方案,并在复工之前三天向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不满足疫情防控相关标准两个复工复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 严格落实暗访暗查。从即日起至2月28日结束,区安办成立三个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暗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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