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申报认定2022年职业培训承训机构的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管理,规范职业培训行为,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作用,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朝天区职业培训承训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朝人社发〔2021〕90号)要求,拟开展朝天区2022年职业培训承训机构公开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有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教科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两年时间以上,且在我区境内正常办学一年以上。
(二)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职业培训业务,具有较好的职业培训工作基础和业绩,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三)具有开展所申报职业(工种)所必须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
1.教学场地要求。①租用场地租赁期不少于3年,自有场地需提供房产证等证明材料;②办公场地及设备满足工作需要,办公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配有电脑、打印机、通信设备等;③理论教学场所应在150平方米以上,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④有满足实操教学需要的操作场地150平方米以上,一般按2.5平方米/人设置;⑤教学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2.设施设备要求。设施设备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每个职业(工种)实训设备与培训学员之比不低于1:8。
3.师资要求。教师知识结构和人员配备合理,每个专业应具有理论课、实训课专职教师各1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教师上岗资格条件;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并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 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严谨,培训质量较高,社会责任感较强、信誉较好,近一年内没有发生学员重大投诉事件, 无违反职业培训相关规定处罚记录。
(五) 具有不同职业培训类别规定的其它相应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朝天区职业培训承训机构认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职业培训办学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年检合格的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师资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
(四)办公、培训和实训场地证明。
(五)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所申请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六)本区一年以上相关办学经历证明材料;
(七)培训机构行政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专兼职专业教师的聘用合同和资格证书(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证书复印件和职业指导人员的职业指导员证书复印件;
(八)各项组织管理制度。
三、认定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平等竞争、择优确定”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认定培训质量高,绩效评价优,社会信誉好的职业培训机构,承担我区2022年职业培训任务。
四、认定方式
采取公开评审的方式,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承训机构评审认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小组),对培训机构的设备设施、教学实训场地、师资配备及近一年培训完成情况、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等情况进行重点评审,以评分认定方式确定承训机构。
五、认定数量
根据市下达我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拟认定不超过5家承训机构。
六、认定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职业培训资质、愿意承担职业培训工作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国有人力资源公司、优质民营职业培训机构和本区企业或行业培训中心均可申请为职业培训承训机构。
七、认定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开申报认定公告。
(二)递交申请。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要求申请报名,并提供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三)实地考察。申请资料经初审合格后,由评审小组进行实地考察。
(四)综合评定。在实地考察基础上,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审定职业培训承训机构。
(五)公示公开。对拟认定的职业培训承训机构,将在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八、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联系人:刘德磊,联系电话:0839-8625747。
附件:朝天区职业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