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市场13种情况首违不罚 » 详情
文化市场13种情况首违不罚
发布时间: 2022-01-10       来源:广元新闻网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日公布全市文化市场“不予处罚(首违不罚)”“从轻处罚” “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内容,涉及文化娱乐场所、旅行社、出版物、互联网场所、有线电视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不予处罚(首违不罚)清单涉及未按要求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或者 歇业,未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未佩戴导游证的;旅行社不 按要求报备领队信息及变更情况;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等13种情况。

从轻处罚清单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私自承揽有线电视台、有线电视站等13种情况。

减轻处罚清单涉及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等4种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