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市第一
2021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5730元,较上年增加1604元,同比增长11.4%,高出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0.9、1.1、0.6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048元,同比增长7.5%;人均经营净收入3726元,同比增长11.3%;人均财产净收入283元,同比增长25.6%;人均转移净收入2672元,同比增长25.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