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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执行情况家长问卷
发布时间: 2022-03-23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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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开放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


在朝天辖区范围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我局经成本抽样调查并参考市内其他县区课后服务收费水平,于2021年11月研究批复了区教科局关于核定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广朝发改〔2021〕98号),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按照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是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利用自身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开展的课后延时服务,主要是补习辅导、答疑、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由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课后服务的执行范围为全区公办中小学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间不得早于18:0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服务费实行按月收取,每月按课时据实结算,朝天城区学校每生每课时最高不超过3元,每天不超过2个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20元;城区以外其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每生每课时不超过2.5元,每天不超过2个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等对象按政策予以减免。对因故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每月按课时计退。

课后服务标准收费政策出台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已走访了辖区内部分学校和个别家长,为更好地掌握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执行情况,现面向在朝天辖区范围内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欢迎各位家长朋友积极参与。

一、问卷调查开放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

二、调查问卷提交方式(任选以下方式之一)

1、发送电子档到电子邮箱:gyctfgzbtb999@163.com;

2、现场递交纸质档,地址:区发改局物价管理股办公室(朝天电信公司院内后二楼2-1室)。

附件:朝天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执行情况家长问卷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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