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有宝家庭”迎来减税“红包”——聚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详情
“有宝家庭”迎来减税“红包”——聚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3-29       来源:新华社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题:“有宝家庭”迎来减税“红包”——聚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新华社记者 申铖、王雨萧

事关广大“有宝家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28日正式公布。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明确了政策实施的具体安排。

这一新增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究竟怎么扣?将带来哪些影响?记者采访了专家和业内人士详细解读。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一项个税减税政策,通过给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增加相应的个税扣除额度来减少个税税基,从而减轻个税负担。

去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作出部署,提出“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此次印发的通知明确了政策实施的具体安排: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是一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适用面为所有养育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无论是家有一孩、二孩或是三孩,都可以享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之一,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北京大学教授刘怡表示。

在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照规定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纳税人可根据家庭具体情况来选择扣除方式,体现了灵活、周全的制度设计,也体现了对于家庭因素的充分考虑。”李旭红说。

业内人士介绍,对于这项政策,不同纳税人享受到的个税减免力度会有差异。如果家中有多个婴幼儿,政策减免力度可以叠加。最终能减免多少个税,要看纳税人适用的具体税率情况。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有6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是我国第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这项政策发布后,我国个税制度进一步完善优化。”李旭红说,目前来看,我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包括婴幼儿照护费用、子女教育经费、继续教育费用、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支出、赡养老人费用,有助于减轻广大百姓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民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