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朝天区红十字会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朝天区红十字会总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2名,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6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13.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工作及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四)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五)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市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朝天区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1.62万元,较2021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9.24万元增长46.76%;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的增加和2022年目标绩效奖纳入预算。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1.62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9.24万元增长46.76%。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的增加和2022年目标绩效奖纳入预算。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82.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8.95万元,交通补贴费用3.39万元,独生子女奖励金0.04万元。
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6.2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经费6万元,金财网维护费0.24万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13万元,主要是公益性初级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10万元,东西部协作工作经费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区红十字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区红十字会按照编制没有公务运行车辆,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区红十字会2022年以来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等相关工作。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朝天区红十字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朝天区红十字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朝天区红十字会项目资金13万元,其中公益性初级卫生救护百万培训项目10万元,东西部协作工作经费3万元。
历年来,我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固定资产原值13.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3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25万元。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