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总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0 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参公事业编制13名,事业编制20名,工勤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23人,工勤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150.7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度假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牵头负责保护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旅游资源,维护自然风貌和人文景观。
(三)协助编制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总体规划对曾家山旅游度假区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初审并按程序上报。
(四)负责统筹曾家山旅游度假区各景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负责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旅游项目规划、开发、建设和推进。
(五)负责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旅游行业的管理,制定行业管理规范,监管旅游行业秩序和服务质量,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和查处旅游市场违规行为。
(六)负责对曾家山旅游度假区企事业单位建设与营运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制定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乡镇开展曾家山旅游度假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
(七)负责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景点的开发利用、招商引资和营销工作,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收取旅游资源有偿使用费。
(八)负责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整体旅游形象的宣传、对外推广、推介。
(九)负责对辖区国有旅游投资公司的运营进行指导、监管、考核。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朝天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接受市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05.49万元,较2021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8.95万元增长406.7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部分预算未纳入上年度年初预算和单位工作人员的增加。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05.49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8.95万元增长406.76%。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部分预算未纳入上年度年初预算和单位工作人员的增加。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231.5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18.98万元,主要包括定额公用经费、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金财网维护费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55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04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3.04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上年度无相关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555万元,其中宣传营销费用49万元,高寒区干部“温暖过冬”项目取暖费11万元,上年结转天府旅游名县奖励资金495万元。
历年来,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