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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4-07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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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市场监督管理局总编制65名,其中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35名,工勤编制6人,定额补助3名。在职人员总数75人,其中行政人员48人,事业人员18人,工勤人员6人,定补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854.27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药品流通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备案及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根据授权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管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区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组织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政策措施。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有关事宜。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十九)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较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三)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违法行为。

(二十四)负责区委组织部门安排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指导全区相关工作。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39.28万元,较2021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82.04万元增长26.19%;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收入中把单位职工2022年目标绩效奖一并纳入综合预算收入。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39.28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82.04万元增长26.19%。主要原因是今年预算支出中把单位职工2022年目标绩效奖一并纳入综合预算支出。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005.0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支出、目标绩效支出、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失业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年终一次性奖励金、公务用车改革补贴、遗嘱人员生活补助及临聘人员定额补助支出等。

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74.24万元,主要包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网络租赁及维护费、金财网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及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16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1万元,其中:食品安全抽检及风险监测31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28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2.12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17.8%,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制度;二是,严格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陪餐范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16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2.8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及用车审批流程,统筹安排使用车辆等。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资金0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我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854.27万元。流动资产307.58万元,较上年减少12.76%,占资产总额36.01%;固定资产546.69万元,较上年增长0.39%,占资产总额63.99%。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88.8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1.13%(其中,房屋388.84万元,占固定资产的71.13%);通用设备130.93万元,占23.95%(其中,车辆108.57万元,占19.8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6.92万元,占4.92%。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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