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详情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4-15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本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区直机关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相关预算。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4 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1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7.8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提高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落实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一)督促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对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分类指导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及制度建设;指导区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培训。

(三)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

(四)做好区直机关党员的教育引导、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志愿服务、党内表彰激励关怀等日常事务工作。

(五)协助区委相关部门做好区直机关、区属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业务指导、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等;配合做好区直属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考核、评先评优及表彰(表扬)工作。

(六)统筹做好干部帮扶工作协调、服务、考核。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7.45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04.32万元增长31.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目标绩效和项目的增加。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7.45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04.32万元增长31.7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目标绩效和项目的增加。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109.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交通补贴费等。

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8.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经财网维护费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5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25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3.8%,主要原因是我中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项目资金0万元。

历年来,我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