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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4-11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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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

农业农村局总编制87名,其中行政编制14 名,行政执法编制22名,事业编制49名,工勤编制2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91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行政执法编制人员14人,事业人员42人,工勤人员7人;退休人员73人。固定资产总额2533.9743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6)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966.63万元,较2021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185.86万元增长90.32%,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510.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43.48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185.86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专项支出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51.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58.0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保险等。公用经费支出93.74万元,主要包括乡村振兴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经费、水、电、办公、邮电、差旅费、金财网维护费等。

政府专项项目预算8058.33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244.85万元(院区合作项目30万元、动物疫苗补助10.8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房租38.5万元、春夏秋动物防疫工作经费3万元、非洲猪瘟防控5万元、食用菌发展项目3.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54万元)。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92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9.41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把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51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持续推行节能减排。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农业农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农业农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8058.33万元(包括上年结转资金1543.48万元),其中院地合作30万元,聘请专家团队对区进行蔬菜及食用菌技术指导及培训;检测中心房租38.5万元,有效保障了朝天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为国家质量安全示范县的创建提供硬件保障;动物疫苗补助10.85万元,通过免疫,建立有效保护,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动物防疫物资3万元,实现年度重大动物疫情“0”发生,畜牧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非洲猪瘟防控5万元,完成非洲猪瘟临床症状产地检疫,对限制调运省份的外调生猪每批次均开展检测,开展非洲猪瘟临床症状屠宰检疫,屠宰场屠宰生猪抽检率100%,在指定通道开展监督检查,对生猪运输车辆实施查验、消毒,全区6个与外省接壤交通道口和2个高速出口,均设置消毒设备和24小时值守,确保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保障生猪稳产保供任务完成;食用菌发展项目3.5万元,聘请食用菌专业技术指导人员1名,开展节本增效技术研究课题一项,开展食用菌技术培训3-5次,现场技术指导8-10次,培训技术骨干3-5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54万元,建设乡镇监控平台25个,改建公共厕所3个。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5070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4万亩,项目区内农业生产条件极大改善、耕地生产能力大幅提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1200万元,完成8个乡镇30个行政村的生保护和民生改善;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543.48万元,其中2021年商品粮奖励资金100万元、2020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地震保险市级配套资金174.17万元、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政策性保险第二笔保费79.68万元、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省级奖补资金35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园区奖补)25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96.2万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8.43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533.97万元,其中房屋资产1314.97万元,已折旧87.78万元,净值1227.19万元;专用设备665万元,已折旧261.54万元,净值403.46万元;通用设备517.23万元,已折旧349.11万元,净值168.12万元;家具、用具36.78万元,已折旧17.3万元,净值19.48万元。整体固定资产的成新率为28%。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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