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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2-04-18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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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机关)

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总编制3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26名,工勤编制1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25人,工勤人员7人。此外,退休人员5人;财政定额补助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389.2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桥梁、隧道收取通行费及站卡设置的协调和归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191.45万元,较2021部门预算收入总数量870.23万元增长(下降)72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交通项目资金纳入当年统筹考虑;二是人员经费等基本保障有所加强。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191.45万元,较2021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70.23万元增长(下降)726%。主要原因:一是加强了交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力度;二是人员经费等基本保障有所加强。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577.2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障支出、公务交通补贴费用等。

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44.24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运行日常费用保障支出等。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6570.0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63万元。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2.63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0.21%,主要原因是强化内部管理,压缩了非生产性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长(下降)0%。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区交通运输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22年区交通运输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6570万元,其中s301线建设资金4320万元;中央车辆购置税收补助地方公路建设资金1410万元;2021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830万元;安全工作经费5万元;交通战备工作经费5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末固定资产原值389.25万元,其中房屋资产177万元,已全部折旧完毕;其他固定资产为212.25万元,已折旧161.01,净值52.14万元。整体固定资产的成新率为13%。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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