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2021年1月5日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 详情
2021年1月5日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发布时间: 2021-01-05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乔某某:

你不服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乔某某申请处理土地使用权争议的答复意见》(以下简称《答复意见》),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局已于2021年1月4日收悉。

经审查,我局已于2019年7月16日收到你不服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政府作出的《答复意见》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于2019年7月19日由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广朝府复不字〔2019〕第1号)。你不服该不予受理决定,于2019年8月8日向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3日作出撤销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书》(广朝府复不字〔2019〕第1号)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判决书((2019)川08行初**号),由于你不服该行政判决书,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上诉案件尚未审结。

鉴于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未对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作出最终判决,决定不再受理该案的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21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