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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8-15       来源: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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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号)文件精神,8月10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统一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三集中三到位”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5年底前,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涉及三个方面,一是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解释了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一单一图一表”体系构成和任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建设要求。二是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主要是规范实体大厅建设、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健全监管衔接机制、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三是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跨域通办”、推广“一证一照办”“免证办”、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拓展便利化办事广度深度。

三、调整内容

一是结合省、市营商环境相关工作任务,细化创建“一窗受理”综合窗口、规范建设功能性窗口、推动“三集中三到位”等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健全审管衔接机制,明确“互联网+监管”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和要求纳入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内容。四是结合本地实际,将“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跨域通办”“一证一照办”“免证办”等创新服务纳入政务服务便利化建设内容。五是将“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市自建政务服务办理系统整合、“村能办”“家门办”等相关工作纳入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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