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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4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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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有关部门,大厅各入驻窗口: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综合评审类事项清单(第一批)》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区级有关部门要实时更新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并将动态调整后的惠企政策事项清单及时报区行政审批局惠企政策专窗。

二、区级有关部门不再单独受理综合评审类事项,一律由惠企政策兑现专窗统一受理,推行“专窗综合受理、部门分类办理”受办模式。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3日



2022年朝天区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第一批)事项清单(综合评审类)

单位名称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政策依据

有效起止时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

资金奖补

降低企业规范化建设成本,规上工业企业,按要求

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等规范化建设项目并正常运行的,每个项目按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经行业主管部门核查,统计基础资料规范、台账健全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资料的,每户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

《广元市朝天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五条措施》通知

2022年1月1日长期有效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

“蜀道英才工程”办事指南

1.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2020年-2027年,区本级计划支24名,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每批 6名左右。

2.创新型企业家:2020年--2027年,区本级计划支持12名,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每批3名左右;带动培养后备创新型企业家累计120名。

1.《广元市“蜀道英才工程”实施办法》

2.《朝天区“千名英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广朝教科发﹝2021﹞3号)

3.《“蜀道英才工程”广元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方案》(广朝教科发﹝2021﹞4号)

2020年至2027年

广元市朝天区教科局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区人社局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一次性就业奖补

对吸纳脱贫人口10人及以上就业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就业奖补。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

有效期至 2025 年12月31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再按每10人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 号)

有效期至 2025 年12月31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就业见习补贴

经区及以上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组织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五条政策措施》(川府发〔2022〕12号)

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

创业担保贷款

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川财金〔2020〕30号)

长期有效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朝天区就业服务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7

农机购机补贴

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同一类型大中型农业机械(小型农机除外),年度内单个购机者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3台(8万元),单个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5台(15万元),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10台(30万元)。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21〕29号

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8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生猪养殖场(户)和具备条件的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5〕84号

2015年12月11日—长期有效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9

实施旅行社带团奖励

实施旅行社带团奖励(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组织游客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上来朝天旅游,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奖励5000元。)

1.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2022〕8号文件关于印发《朝天区稳经济促发展三十条措施》《朝天区稳定就业二十条措施》的通知。2.广朝委办函〔2022〕8号文件关于印发《朝天区优化营商环境“五个一”惠商服务措施》的通知。

2022.7.1-2022.12.31

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10

兑现政府对企业的协议承诺

兑现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中约定的区政府及乡镇承诺。

区外投资企业或投资商与区政府及乡镇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

招商引资协议有效期内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级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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