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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07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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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朝天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6日



朝天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4号)要求,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以“五良”融合为牵引,推动区域内农机化突破发展,促进全区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实施范围。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范围覆盖全区12个乡镇,资金规模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中央补贴资金限额内执行。

(二)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全区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确定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一致,共为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详见附件1),补贴范围内机具实行应补尽补,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以及支持农业绿色发展和数字化发展所需机具的补贴需要,补贴范围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增补目录进行调整,具体工作按年度进行。

(三)补贴机具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四川省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出厂时须通过农机二维码系统生成并制作金属材质的二维码标牌,装配能与四川省农机化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物联网终端(农机定位终端)设备,均须固定在机具的明显位置。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加快全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和提升农机综合水平,2021—2023年,我区补贴资金将优先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及家庭农场主购买的新型环保节能机械、特色经济作物管理机械和大宗农作物耕种收环节的智能农机倾斜。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我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对外公告的补贴标准执行,即同一类型大中型农业机械(小型农机除外),年度内单个购机者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3台(8万元),单个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主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5台(15万元),单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原则上享受补贴不得超过10台(30万元)。如确需超过,需经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享受补贴。

当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调整时,按照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中录入申请信息时的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补贴程序和操作流程

为简化补贴办理手续和减轻购机者负担,2021—2023年,我区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产销企业出具给购机者的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限配备柴油机、汽油机的产品)、出厂编号等信息。

(一)发布公告。在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购机。购机者根据需要在任何一家实体店或网店自主选购我省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购机后,补贴机具经销商要对购机者进行操作培训并如实开具正式发票。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购机者应对自己的购机行为和购机真实性负责,并对所购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办理牌证。凡应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牌证后方可申请补贴。

(四)申请补贴。购机者在购机后应及时到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补贴。

各乡镇在收到购机者补贴资金申请后,应及时代购机者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补贴资金需提供的资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登记核查表和购机者身份证明、购机发票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或复印件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还应提交区农机监理站开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证明》。若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开户行名称及账号原件或复印件等。按照“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区乡两级应认真审核购机者提供的申请资料,如实填写“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登记核查表”。

为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或“不跑路”,区农业农村局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和大力推广使用带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拖拉机、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半喂入联合收割机、油菜籽收获机等6种机具品目鼓励购机者通过农机化服务平台申请补贴。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申领实行“先申请再建设、经验收才补贴”的程序进行。

(五)审验公示区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应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购机者提供的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核验。区农业农村局在收到乡镇代购机者或购机者本人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重点对补贴额较大或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极具购置等异常情形进行核验监督。

补贴机具经公示、核查无误后,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要在公示结果栏签字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按批及时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在核查中,如发现虚假购机,将直接取消补贴,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兑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对受理的补贴机具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和对乡镇报送的资金发放明细表公示结果审核无误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兑付给个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

(七)档案管理。区农业农村局确定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资料的统一装档工作,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区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区财政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朝天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农业农村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主体、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负责全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定补贴对象的合规性;接受社会监督和政策咨询;开展补贴机具抽查核实;受理各方举报投诉;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督促违规农机产销企业整改等工作。

区财政局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和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会同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和作出违规补贴资金的处理决定;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加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

区纪委监委要加强监督,对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农机补贴产品市场监管。

各乡镇负责在辖区内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参与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受益公示、机具核验和建立补贴机具台账等工作。

(二)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各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补贴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区农业农村局要适时将实施方案、补贴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补贴资金申请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内容进行公开。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区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完善补贴相关工作机制,严处失信违规主体,对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产销企业依法处理,从严整治违规行为。


附件:1.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朝天区2021—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

机具种类范围

(15大类39个小类133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铧式犁

1.1.2旋耕机

1.1.3深松机

1.1.4开沟机

1.1.5耕整机

1.1.6微耕机

1.1.7机耕船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起垄机

1.2.3筑埂机

1.2.4铺膜机

1.2.5联合整地机

1.2.6埋茬起浆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水稻直播机

2.1.7精量播种机

2.1.8整地施肥播种机

2.2育苗机械设备

2.2.1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栽植机械

2.3.1水稻插秧机

2.3.2秧苗移栽机

2.4施肥机械

2.4.1施肥机

2.4.2撒肥机

2.4.3追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1.3田园管理机

3.2植保机械

3.2.1动力喷雾机

3.2.2喷杆喷雾机

3.2.3风送喷雾机

3.2.4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修剪机械

3.3.1茶树修剪机

3.3.2果树修剪机

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割晒机

4.1.2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3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4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4玉米收获专用割台

4.3果实收获机械

4.3.1辣椒收获机

4.4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采茶机

4.5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油菜籽收获机

4.6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薯类收获机

4.6.2花生收获机

4.7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7.2搂草机

4.7.3打(压)捆机

4.7.4圆草捆包膜机

4.7.5青饲料收获机

4.8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秸秆粉碎还田机

4.8.2高秆作物割晒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1.3花生摘果机

5.2干燥机械

5.2.1谷物烘干机

5.2.2果蔬烘干机

5.2.3油菜籽烘干机

5.3种子加工机械

5.3.1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碾米机械

6.1.1碾米机

6.1.2组合米机

6.2磨粉(浆)机械

6.2.1磨粉机

6.2.2磨浆机

6.3果蔬加工机械

6.3.1水果分级机

6.3.2水果清洗机

6.3.3水果打蜡机

6.3.4蔬菜清洗机

6.4茶叶加工机械

6.4.1茶叶杀青机

6.4.2茶叶揉捻机

6.4.3茶叶炒(烘)干机

6.4.4茶叶筛选机

6.4.5茶叶理条机

6.5剥壳(去皮)机械

6.5.1干坚果脱壳机

6.5.2剥(刮)麻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装卸机械

7.1.1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水泵

8.1.1离心泵

8.1.2潜水电泵

8.2喷灌机械设备

8.2.1喷灌机

8.2.2微灌设备

8.2.3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铡草机

9.1.2青贮切碎机

9.1.3揉丝机

9.1.4压块机

9.1.5饲料(草)粉碎机

9.1.6饲料混合机

9.1.7颗粒饲料压制机

9.1.8饲料制备(搅拌)机

9.2饲养机械

9.2.1孵化机

9.2.2喂料机

9.2.3送料机

9.2.4清粪机

9.2.5粪污固液分离机

9.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挤奶机

9.3.2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水产养殖机械

10.1.1增氧机

10.1.2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残膜回收机

11.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3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4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5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平地机械

12.1.1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温室大棚设备

13.1.1电动卷帘机

13.1.2热风炉

13.2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拖拉机

14.1.1轮式拖拉机

14.1.2手扶拖拉机

14.1.3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养蜂设备

15.1.1养蜂平台

15.2其他机械

15.2.1水帘降温设备

15.2.2热水加温系统

15.2.3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4旋耕播种机

15.2.5大米色选机

15.2.6杂粮色选机

15.2.7秸秆膨化机

15.2.8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9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0沼气发电机组

15.2.11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2茶叶输送机

15.2.13茶叶压扁机

15.2.14茶叶色选机

15.2.15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16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17秸秆收集机

15.2.18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



附件2


朝天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杨金军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贾长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甘兴国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员:王莉丽   区纪委监委驻区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组长

卢珍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在学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由马在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丽蓉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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