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
广朝发改〔2022〕14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价格行为,提高涉农收费和价格的透明度,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696号)要求和《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元市财政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广发改〔2022〕59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2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予以公布,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通过广播、以及公示栏、价目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将涉农收费和价格项目、标准等内容公示到村、组,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明明白白。
二、面向农民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或执行政府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仅限于本通知公示的项目和范围,严禁向农民“搭车”收费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
三、本次主要列举了向农民收取的、在农业生产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发生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其他可能涉及农民的收费和价格,参照《四川省定价目录》和《广元市朝天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
附件:1.广元市朝天区2022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广元市朝天区2022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