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拖拉机牌证注销的公告
广大农机驾驶员、车主:
按照《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禁止使用未经安全检验或安全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并抄送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通过对全区拖拉机安全检验名单清理,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共有62台拖拉机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现公告下列牌证作废,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22年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审验(注销)拖拉机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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