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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四举措”开展法治护苗行动
发布时间: 2023-03-13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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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国家的未来保驾护航。区司法局切实围绕用活法治宣传、升级法律服务、优调矛盾纠纷、柔性教育监管等方面开展法治护苗行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用活”法治宣传强能力。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用活“互联网+现场教学”的普法宣传模式,织密“保护网”。通过朝天普法微信公众号、家校微信群,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治宣传教育10余期;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设法治课堂等方式,采取以案释法、答疑解惑、分享法治小故事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20余次;与朝天区教育局联手,充分利用朝天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定期组织学习进行法治宣传教育3批次1000余人次,利用VR等信息化设备,开展沉浸式教学,不断提升普法的质效。

“升级”法律服务优保障。优化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在团区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岗,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未成年人实体法律援助体系。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公、检、法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刑事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代理,提高援助效率,对重大案件组建律师团开展援助,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立青少年法律服务人才库,入库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7人,专门针对青少年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优调”矛盾纠纷护安全。吸纳退休职工、心理咨询师及“五老人员”等加入未成年人人民调解工作行列,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完善聘用、学习、培训等制度,定期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培训,促进调解规范化、专业化。定期组织各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排查12次,发现矛盾纠纷5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5件。

“柔性”教育监管提信心。实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教育矫治分类管理,做到“一人一档”,因人施策。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实行单独报到、单独汇报、分开教育、分开劳动的“两单两分”工作制度。建立心理矫治基地,搭建心理测评系统,定期组织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及其家庭进行心理疏导6人次,帮助其端正态度,重塑生活信心。通过电话访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心灵感化等方式了解并掌握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未成年及子女开展各类帮扶20余人次、就学就业培训指导50余人次,以帮扶促感化,达到教育矫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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