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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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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

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职能简介.......................................(3)

(二)2023年重点工作.................................(3)

二、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十一、名词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旅游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明月峡、龙门阁旅游资源保护、管理、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旅游资源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

3.拟定、申报明月峡、龙门阁景区开发、建设、管理、保护计划,制定和完善明月峡、龙门阁旅游开发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明月峡、龙门阁旅游资源的普查、宣传、对外交流,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方案并组织实施。

5.指导管理接洽、对外联系,招商引资。

6.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植被保护、环境保护、卫生保洁。

(二)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重点工作

1.抓宣传营销力度,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持续做好新媒介线上宣传。不断丰富完善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美团、携程、同程等线上营销宣传内容,做好线上品牌推广。二是持续抓好社团合作。做好与周边省市旅行社、俱乐部的签约营销宣传服务工作,力争年内新增三家以上合作企业达成合作签约协议服务。三是持续借力各项节会活动。积极依托蜀道三国文化旅游节、嘉陵江文化旅游节、乡村文化旅游节以及曾家山避暑节等特色节会活动的宣传推介景区,持续举办“明月峡消夏啤酒节”、“雪溪洞消夏避暑季”等活动,不断提升景区对外影响力。四是充分运用景区提升成效。利用龙门阁景区灯光改造提升、明月峡景区游客中心服务功能提升等项目建设成果,结合五一、十一等大型节假日,策划实施一批具有景区特色的演绎活动,打造新的景区网红景点和人气聚集地,持续擦亮明月峡和龙门阁4A级景区招牌,全面提升景区对外知名度、影响力。

2.抓基础设施提升,做优景区品质。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抢抓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机遇,树立项目为王、招商引资为要的理念,在基础设施提升、旅游要素完善、景观质量提升等方面着力。一是争取地方债券资金落实到位。持续对接区发改、区财政等部门,完成全年争取3200万元项目资金目标,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二是抓明月峡景区游船项目落地。积极对接广元交投集团开展景区游船项目投资,延伸景区旅游项目发展链条,打造景区新的增长极,带动景城一体化发展。三是抓龙门阁景区儿童游乐园建设项目落地。充分利用景区现有闲置地块,招引商家投资400余万元,建立集休闲、娱乐、游玩于一体的综合性游乐项目,盘活景区商户及周边农家乐整体业态。四是实施景区步游道及绿化景观提升等建设项目。加紧推进明月峡景区入口、观景平台、诗词长廊绿化提升改造,协调推进梨瓜坡小水果产业园建设,争取对接协调住建部门尽快启动明月峡至城区步游道建设项目。

3.抓内部管理提升,创新服务品牌。高标准推进景区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提高游客满意度,持续开展“强抓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系列活动。一是抓实干部职工竞聘上岗、适时轮岗制度执行。做到人岗相符,履职情况与考核挂钩,促进干部职工快速成长。二是抓实从业人员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讲、派出去学”等方式,持续开展干部职工政策理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策理论素养和从业服务水平。三是抓实景区内部旅游业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经营门店管理,规范雪溪洞农特产品交易区管理,不断提升涉旅企业(经营户)标准化、精品化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全员信息员、全员讲解员、晨会等制度,通过集中培训,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五是细化职工考核制度,形成能上能下、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激发景区员工积极性,倒逼服务意识提升。

二、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属于财政一级预算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总编制8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8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0人。固定资产总额74.95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卫生系统包含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337.4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242.6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42.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明月峡龙门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和人员工资的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337.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4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33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6万元,占10%;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9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7.4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242.6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242.67万元,主要原因是明月峡龙门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增加和人员工资的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4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12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7.4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42.67万元,主要原因是明月峡龙门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的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万元,占9%;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6万元,占0.9%;卫生健康支出3.7万元,占0.3%;住房保障支出7.8万元,占0.8%;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8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明月峡龙门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景区提升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2023年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有所下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与2022年持平。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2022年持平。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广元市朝天区明月峡景区服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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