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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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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职能简介.......................................(2)

(二)2023年重点工作.................................(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7)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财政局职能简介:

1、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有关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律和规章,并指导、监督执行。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协助履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监督职能。

5、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区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积极协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形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将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承担的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等相关行政职能交由区财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承担。

17、有关交叉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国家、省、市重大财税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体制。与区税务局共同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区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区各类退税退库。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3)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区财政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抓实开源节流,坚决防范债务风险。一是主动谋划收入。主动协调收入征管部门研究组织2023年税收和非税收入,坚决防止虚收空转、擅自减免等违规行为。加强税源监测分析,全面清理在建项目、重点税源、零星税源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圆满完成一季度“开门红”任务。二是严格支出管理。坚持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政府审批,明确资金来源后才能实施,杜绝单位先斩后奏。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查,所有项目必须编制资金平衡方案,确保不增加财政负担。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十三条措施。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按计划逐年消化暂付款,新增财力、盘活存量资金以及动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主要用于消化暂付款。妥善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新增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聚焦主业主责,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全面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一是抓好向上争取。完善向上争取计划清单,落实向上争取机制,加大资金争取实效考核。二是强化项目储备。紧紧围绕上级政策投向,结合我区重点项目建设,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挖掘梳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加强项目筛选、包装、储备等工作,进一步优化项目类型和结构,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积极探索非公开定向融资,保障重大项目建设。
3.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将“三公”经费、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等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提高财经纪律执行力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经费挂钩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预算单位次年经费预算的重要参考,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考核任用、检查监督重要参考依据。三是加强基础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政管理质效。全面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优化财政评审程序,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深入推进电子票据改革,继续抓好乡镇、部门财政财务培训等方面工作。
4.树牢底线思维,全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到财政发展改革之中,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持续推动机关作风建设,采取清单式管理,切实解决办事拖沓、效率低下等的问题,营造财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二是狠抓廉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系统廉政体系建设,将廉政建设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融合,严格项目申报、资金分配、资金监管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廉政节点的权力运行,坚持定期对重点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防控。三是强化担当实干意识。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工作导向,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增强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上级作风建设要求,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干部职工言行举止,维护部门良好形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区财政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281.2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0.2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90.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项目经费的增加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财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1281.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1.2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财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128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6.07万元,占67.60%;项目支出415.16万元,占32.4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区财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1.2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0.2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9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项目经费的增加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1.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55万元、农林水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1.2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9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调标、项目经费的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8.82万元,占86.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68万元,占6.5%;卫生健康支出28.55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1万元,占0.06%;住房保障支出59.19万元,占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8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15.1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除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0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8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1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9.1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20.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2年和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财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区财政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7.7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6.66万元,上升45%。主要原因公用经费调标及我区金财网维护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区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区财政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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