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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03-20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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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宣传部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5)

(一)职能简介.......................................(2-4)

(二)2023年重点工作.................................(5)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5)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6)

(二)支出预算情况...................................(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7-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10)

十一、名词解释.......................................(10-1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委宣传部职能简介:1.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政策和事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的日常监督检查,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3.统筹指导协调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指导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组织重大先进典型的学习和推广。

5.统筹指导协调推动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朝天特色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6.统筹组织协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

7.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区内新闻单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

8.统筹协调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重大对外宣传活动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来访记者采访事务方面的工作。

9.负责人权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涉及民族地区、反邪教等方面的对外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

10.统筹协调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推进网络安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及其监督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统筹推动网络阵地建设,依法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功能业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工作。

11.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论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区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单位)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我区重大问题宣传口径。

13.对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广播电视、电影和旅游业改革发展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统筹指导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及旅游业发展,统筹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组织研究区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重大政策,会同有关单位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14.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等。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和区外新闻媒体在朝天采访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新闻记者证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和所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和参与重大电影活动和电影对外合作交流等。

16.受区委委托,会同区委组织部管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区直宣传思想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7.归口领导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局)等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单位。

18.承担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区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固本培元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的宣传宣讲,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政治三力”。二是润心促行做靓宣讲品牌建设。用活“朝天说”基层理论宣讲品牌,夯实宣讲阵地。积极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的多层次、多频次和多形式的全方位融媒体宣讲体系,持续打造“短、小、精”基层理论宣讲微视频,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各级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崇德向善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朝天知客品牌打造,力争能在全国范围内有较高影响力,积极争创全国性表彰奖励。以深化道德教育引导、推动道德实践养成,围绕“四单”建设、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平台为重点,落实志愿服务自愿为主、政府道德公益金保底兑换机制,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着力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规律、积极创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全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四是有的放矢抓好主流舆论壮大。围绕曾家山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策划开展“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全省网络达人、直播团队、航拍摄影师推荐曾家山”等系列外宣活动,推出一批新媒体爆款作品,不断提升朝天对外知名度。五是乘势而进抓好文旅融合发展。力争在创作获“巴蜀文艺奖”和“五个一工程奖”的大作品上有所突破,开启朝天文艺新的篇章。积极争创中国天然氧吧、中国长寿之乡、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举办系列文艺展演活动,打造“朝天文艺巡演巡展”、朝天“文艺走基层”等朝天文艺惠民品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委宣传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宣传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962.8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40.1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44.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委宣传部2023年收入预算962.8万元,其中: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委宣传部2023年支出预算9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69万元,占44.7%;项目支出532.11万元,占5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区委宣传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2.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0.1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244.7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8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2万元,项目支出532.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委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2.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4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1万元,占3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1万元,占4.5%;卫生健康支出14.86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31.02万元,占3.2%;项目支出532.11万元,占5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32.11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理论宣传、专题片拍摄费用、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农家书屋图书补充更新及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0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保障。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宣传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0.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1.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宣传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7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22年相比减少5%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宣传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宣传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26万元,上升52%。主要原因:2022年以前人均公用经费为1万元,在实际工作情况中公用经费尤其紧张,日常运转到年底十分困难。2023年起,根据相关规定将人均公用经费调整为1.5万元,故公用经费呈上涨趋势。

(二)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区委宣传部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宣传事务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保障。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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