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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朝天城区祭祀活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03-31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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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关于规范朝天城区祭祀活动的通告


为加强朝天城区祭祀活动管理,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减少环境污染,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朝天城区实行定点祭祀。现就定点祭祀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严禁在朝天城区街道、广场、绿地、公园、居民小区、公(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焚烧香烛冥纸(币);禁止携带火种、火源进入城区周边林区祭祀。

二、严格执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朝天城区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广朝府通〔2022〕1号)。严禁在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场所、区域、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三、弘扬时代新风,倡导鲜花祭祀、踏青祭祀、网络祭祀等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全区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文明祭祀,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祀的社会共识。

四、朝天城区实行定点祭祀。祭祀地点为:时代广场1号楼外河边空地。如遇极端天气,应遵守区人民政府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发布的禁火命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五、民政、公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将开展专项执法,对不在指定地点焚烧香烛、冥纸(币)等行为进行制止,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划定的祭祀地点随城市建设发生变化,由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另行规定。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广元市朝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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