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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5-09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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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广元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广府发〔2023〕7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元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23年55日


广元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2〕28号)精神,持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结合广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科学普及和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紧紧围绕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优化科普服务供给为重点,着力打造“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普惠共享”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5年,“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12%。科普供给侧改革取得新成效,全域科普工作新格局初步形成,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对促进科技创新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显现。

2035年,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25%,城乡、区域科学素质发展差距显著缩小,科普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科普服务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创新生态建设实现新发展,开放合作、共建共享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格局更为完善,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元奠定坚实基础。

二、提升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开展科普校园行、校园科技节等活动,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并开展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科协,各县(区)人民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实施,不再列出)〕

2.将科学教育纳入各阶段教学环节。围绕实施教育提质工程,根据不同阶段青少年群体的特点,将提升科学素质的目标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大中专职业教育等各个阶段。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青少年创新思维。推进科学基础课程建设,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型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大力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引导支持大学生参与科普活动。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深度融合,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团市委、市科协)

3.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深入实施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每年组织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学校等成立科技社团和兴趣小组,探索建立青少年科学俱乐部,构建科学、多元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育机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

4.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机制。实施馆校合作行动,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场所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围绕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加强对家庭科学教育的指导服务,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5.实施教师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引导教师从科学素质建设的高度深化理解科学教育内涵。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科技教师线上培训力度。健全对科技教师、科技辅导员的管理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6.倡导相信科学、和谐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普及科学常识、防灾避险等知识,广泛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科协)

7.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依托农民夜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天府科技云”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注重提升脱贫地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引导社会科普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围绕农民生产经营需求,开展科技指导、科技培训服务,提升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增强内生发展能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8.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围绕打造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领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社团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实现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农户,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做好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科技支撑。加强农村乡土人才培育,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科协)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9.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劳模事迹宣讲等活动,扎实开展最美职工、巾帼建功、最美科技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10.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围绕强工业、优农业、兴服务业,聚焦铝基材料、特色农业、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按照技能四川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发现、培育高技能人才,着力打造广元工匠品牌。组织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11.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在职前教育和职业培训中进一步突出科学素质、安全生产等相关内容,提高职工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12.发挥企业家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鼓励企业家投身科普事业,成为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促进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支持企业对内部职工自主开展评价。(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科协、市中华职业教育社)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3.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围绕开展民生保障提质行动,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通过宣传教育、体验学习、尝试应用、互助帮扶等方式,提高老年人科学素养和信息素养。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出行等融入智慧社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运营企业等机构,开设智能手机使用、智能就医、智能消费、智能金融等课程,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增强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封建迷信、网络谣言、电信诈骗,帮助老年人融入现代社会、提高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科协)

14.加强老年人健康科普服务。围绕实施“健康广元”行动和健康守护工程,加大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广泛利用媒体资源,传播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提高科普设施服务适老化程度,提供更多适老化科普线下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

15.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开展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形式多样、精准多元的科普活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挥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作用,开发退休科技工作者、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老年人力资源,发展壮大老年科技志愿者队伍。组建老专家科普报告团,发挥老年人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科协)

(五)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6.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围绕开展干部争先提能行动,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和推动创新实践能力。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17.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维培养。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阵地作用,将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列入教学计划。〔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18.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重点任务

(一)深化“天府科技云”智慧科普建设

19.建立科普传播新机制。大力宣传和引导城乡群众“上天府科技云、向科学要答案”,依托智能云平台获取权威科普信息。针对群众科普需求,及时提供“保姆式”科普服务,精准促进城乡群众科学素质提升。(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

20.构建优质科普资源激励机制。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领衔实施科普项目,开展科普作品创作,宣传科技知识。探索开展科普创作领域奖励、业绩激励和绩效考核,加大对科普创作的扶持和孵化力度,调动科研人员科普创作积极性,大幅增强高质量科普供给,推动全市科普事业繁荣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21.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夯实基层组织科普职责,引导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成为智慧科普传播员,实行“一村(社区)一名智慧科普传播员”计划,为基层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赋能增效。依托“天府科技云”智慧科普功能,到2025年累计提供精准科普服务超过300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二)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

22.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建立科技人才、科技载体、科技成果、科技服务等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服务体系。鼓励各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将项目研究成果改编为科普读物。支持科技人才参与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引导各行业科技人才面向社会公众开发优质科普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科普活动。聚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典范城市建设,充分依托广元发展定位和资源优势,打造体现地域特色的“蜀道科普”“三线科普”和“生态科普”等科普品牌,助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变。用好九广合作、杭广协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工作机制对接优质科普资源,助力推进环境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变。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科协)

23.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定期开放实验室、陈列馆、产品展示中心,组织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市内科研机构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开展科普工作。加快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开发转化,建立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结合机制,推动学术资源科普化。在产业链中融入科普元素,推动全市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建设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分类制定科技资源科普化工作指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24.强化科技工作者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等主题宣传教育、榜样示范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践行科学精神、坚守社会责任,不断增强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能力和积极性。加强科学传播专家队伍建设,培育高层次科技志愿服务者和组织。鼓励支持院士、专家等高端科技人才开展高新技术科普报告,组织科普方法和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培育更多优秀科普创作者和科普传播者,针对社会热点、科技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三)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

25.实施科普创作者计划。依托“天府科技云”平台,开展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征集,大力宣传、推广、奖励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广泛引导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资源创作,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培养科普创作领军人物。大力开发动漫、短视频、游戏等多种形式科普作品。(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

26.支持科幻产业发展。搭建科幻创作交流平台和产品开发共享平台,推动科幻产业与科普事业深度融合,积极参与“世界科幻大会”等科幻主题活动,探索打造科幻主题公园。(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科技局、团市委)

27.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促进媒体与科学共同体的沟通合作,引导主流媒体增设科普内容、专栏,及时发布社会重大事件和公众关注热点专题科普知识,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加强科技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增强科学传播和科学辟谣功能。开展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增强科学传播的专业性。(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台、广元日报社)

28.推进实施“互联网+科普”。推进科普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度融合,推动“科普中国”“天府科技云”科普信息落地应用,加强市、县(区)科普传播信息矩阵建设,提升基层科普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科普e站、电子科普平台网络等载体,加强与智慧城市、智慧校园、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基层倾斜。(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四)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29.优化科普设施布局。加强全市科普基础设施统筹规划与指导,支持兴办更多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层次分明、分布广泛、学科完备、特色鲜明的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和法规。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免费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将科普设施建设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科协)

30.推动科技馆体系建设。围绕开展城市能级提升行动,争取启动建设广元科技馆,力争打造成集科普教育、科技培训、学术交流、科技创新、文化休闲功能于一体的具有广元特色的现代化科技馆。推动科技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等协作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现代科技馆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科技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兴建各类专业科普场馆,提供分众化、特色化科普展教服务。统筹推动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农村中学科技馆和数字科技馆建设,开展科普大篷车进百校千村行动,创新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31.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围绕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地区北向重要门户枢纽,助推通道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带动力的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促进各类基地科普资源共享贯通,提高科普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聚力实现大蜀道国际文化旅游目的地和康养度假胜地,引导和促进A级旅游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大型商圈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探索打造一批科普“网红”打卡点。开发利用有条件的工业遗产和闲置淘汰生产设施,建设科技博物馆、工业博物馆、安全体验场馆和科普创意园,挖掘社会设施资源科普功能。“十四五”期间,新建市级科普基地2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五)提升基层科普能力

32.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探索建立市级应急科普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按照突发事件不同类型,协调推进部门间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加强应急科普资源库建设,优化线上、线下应急宣传教育阵地,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组建应急科普专家队伍,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

33.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市县乡三级协同参与,以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推动科普资源下沉、工作重心下移。健全完善科技志愿服务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民政局)

34.提升基层科普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完善科普示范引导体系,积极支持县(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创新科普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保持科普经费向基层适度倾斜。组织科技工作者下沉脱贫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开展科技服务、技能培训、科普活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利用全国科普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科技之春”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针对卫生健康、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开展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红十字会)

35.加强专职科普队伍建设。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基地、科技出版、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设立专职科普岗位。参与科普工作者职称评定,提高专职科普队伍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强化科学素质交流合作

36.拓展交流合作渠道。全面加强与杭州、重庆等地的科技、科普交流合作。深入推进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组织在公共卫生、绿色发展、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来广创业发展,搭建人才项目对接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科协、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团市委、市侨办)

37.丰富交流合作内容。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增强与国内外同行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等关键领域的交流合作。鼓励高校、学(协)会牵头或参与举办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侨办)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市政府建立完善由联系市科协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本方案实施工作;市科协负责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履行牵头职能,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各项工作实施;市级各部门将全民科学素质发展任务纳入相关规划和工作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抓好本区域实施工作,把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单位:市科协、市级有关部门)

(二)机制保障。完善监测评估体系,落实科普工作评估制度,配合做好定期开展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根据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条件保障。坚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建立健全科普人才引育、使用、激励机制。围绕新科技、新应用带来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科学谣言等方面,开展科学素质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大力提倡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采取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等方式为科学素质建设投入资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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