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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广朝府公字〔2023〕1号
发布时间: 2023-01-03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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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广朝府公字〔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大竹村1组、曾家社区3组、曾家社区5组、李家镇卫星村1组、新建村3组、两河口镇农华村1组、大尖山村5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6.5146公顷,其中:农用地6.3295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3.3740公顷、园地0.5834公顷、林地1.8519公顷、草地0.1059公顷、其他农用地0.4143公顷),建设用地0.1851公顷。具体面积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将组织曾家镇、李家镇、两河口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868099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正常婚迁除外)、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修(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所涉及拟征收土地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附件


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村(社区)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朝天区

曾家镇

大竹村

1

0.8078

0.7794

0.4105

0.2535

0.0769


0.0385

0.0284


曾家镇

曾家社区

3

0.1649

0.1649

0.1649







曾家镇

曾家社区

5

0.4045

0.4045

0.3345


0.0375


0.0325



李家镇

卫星村

1

1.9111

1.9111

1.3678

0.0940

0.3330


0.1163



李家镇

新建村

3

0.8777

0.8058

0.1959

0.0237

0.4117

0.1059

0.0686

0.0719


两河口镇

农华村

1

1.1882

1.1417

0.9002

0.0511

0.0320


0.1584

0.0465


两河口镇

大尖山村

5

1.1604

1.1221

0.0002

0.1611

0.9608


0

0.0383


集体土地小计

6.5146

6.3295

3.3740

0.5834

1.8519

0.1059

0.4143

0.1851


合计

6.5146

6.3295

3.3740

0.5834

1.8519

0.1059

0.4143

0.1851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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