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广朝府公字〔202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巴口社区1组、大滩镇风雷村1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2.6028公顷,其中:农用地2.0534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0.6307公顷、林地1.2756公顷、其他农用地0.1471公顷),建设用地0.5494公顷。具体面积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将组织朝天镇、大滩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868099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正常婚迁除外)、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修(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所涉及拟征收土地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附件
广元市朝天区2023年第6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 用地 |
未利 用地 |
||||||||
区 |
镇 |
村(社区) |
组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 |
|||
农用地 |
||||||||||||
朝天区 |
朝天镇 |
大巴口社区 |
1 |
2.5755 |
2.0326 |
0.6124 |
|
1.2756 |
|
0.1446 |
0.5429 |
|
大滩镇 |
风雷村 |
1 |
0.0273 |
0.0208 |
0.0183 |
|
|
|
0.0025 |
0.0065 |
|
|
集体土地小计 |
2.6028 |
2.0534 |
0.6307 |
|
1.2756 |
|
0.1471 |
0.5494 |
|
|||
合 计 |
2.6028 |
2.0534 |
0.6307 |
|
1.2756 |
|
0.1471 |
0.5494 |
|
|||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