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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2年度朝天区转移支付区域(非遗保护传承人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时间: 2023-06-21       来源: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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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转移支付区域(非遗保护传承人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非遗保护传承人补助(胡永蓉、刘三佳)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区财政局和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资金使用单位 朝天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1 1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 1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资金分配全面合理,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下达及时性 资金按时足额下达,未截留、挤占等现象。
拨付合规性 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执行准确性 项目执行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支付合法合规。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与任务下达一致,无偏差,获得群众高度认可。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支出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使用效益明显。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省级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1万元。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胡永蓉(麻柳刺绣省级传承人)、刘三佳(李家(耍)锣鼓省级传承人)补助1万元,各0.5万元。 全面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麻柳刺绣省级传承人(胡永蓉) 1人 100%
李家(耍)锣鼓省级传承人(刘三佳) 1人 100%
质量指标 补助按时全额发放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2022年12月31日以前 2022年12月31日以前 100%
成本指标 补助胡永蓉 0.5万元 100%
补助刘三佳 0.5万元 100%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做好非遗保护传承 有效提升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补助发放对象满意度 ≥95%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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