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组织技术审查,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局对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子来访等形式向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9-8622343
通讯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政府路143号
邮编:628012
附件:关于广元市朝天区城镇供水工程(大滩镇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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