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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拟吊销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5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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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佳泰蔬菜专业合作社等35家市场主体(详见附件):

本公告所列公司(详见附件),经调查发现自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个人独资企业(详见附件),经调查发现自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详见附件),经调查发现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反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拟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所列经营主体未依法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依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凡2015年9月29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换发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过渡期结束后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相关配套规章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市场主体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易晓斌联系电话:13981259023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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