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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源溪水库工程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 2024-01-03       来源:区自然资源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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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源溪水库工程建设用地

广朝府公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源溪水库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金顶村1、2、11、12、13组,金台社区10、11组。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20.6862公顷,其中:农用地20.4089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3.4064公顷、林地15.1966公顷、草地0.2171公顷、其他农用地1.5888公顷),建设用地0.2773公顷。具体面积详附件。

二、征收目的

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将组织羊木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868099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正常婚迁除外)、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修(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源溪水库工程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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