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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0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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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一、名词解释....................................(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旅游度假区旅游咨询服务、信息统计、智慧化体系建设及管理。

(二)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1.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1)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史、法律法规、旅游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

(2)开展主题党员活动(含党课)和外出学习交流活动。

(3)加强对从业人员就游客接待、现场讲解、投诉处理、矛盾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旅游服务质量培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4)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救援能力,引导从业人员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时刻抓牢抓实景区日常安全。

(5)加强对景点旅游商品经营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开展诚信旅游经营活动,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游客明白消费。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重点做好卫生管理、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汛期防汛等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扎实抓好来年年初景区排危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推进智慧旅游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的提档升级,进一步加强景区的智能化管理,逐步引进品质更高、效率更好、服务更优的配套 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景区管理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实现景区的智能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4.高质量完成旅游度假区创建相关工作。

5.按要求完成区委、区政府及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210.9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10.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1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94万元,占97.16%;项目支出6万元,占2.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10.9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0.9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2.3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6万元,占75.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占2.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2万元,占11.47%;卫生健康支出6.76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5.39万元,占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5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6.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曾家山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6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6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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