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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0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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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十一、名词解释......................................(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综合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中心支部党建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负责收集整理离退休干部提出的各种意见建议。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正能量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含老红军遗属、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及突出问题呈报与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外地离退休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来朝天学习、参观的协调接洽工作。完成其他有关事项。

(二)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让区委区政府放心、老干部满意,积极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老干部工作得到重视,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解决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困难问题,应建尽建离退休党支部,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示范引领作用,全年0信访件,讲好朝天故事,让外来参观者满意,老干部工作得到保障,老干部及时了解区委区政府工作情况,让群众满意,动员和组织广大五老关爱教育下一代健康成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1.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101.9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10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1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万元,占58.68%;项目支出42.1万元,占41.3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01.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4万元,占8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万元,占5.97%;卫生健康支出2.02万元,占1.98%;住房保障支出4.35万元,占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89.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6.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2.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5.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2024年预算数为4.3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公用经费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和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无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广元市朝天区老干部事务中心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2(款)01(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主要用于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七)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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