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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0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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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

(一)单位职能简介..................................( )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预算情况..................................( )

(二)支出预算情况..................................(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十一、名词解释....................................(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协调与管理工作,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和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5、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6、负责全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的的经费统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对全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教育贷款及教育、科技援助和合作项目的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教育、科技投入及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7、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朝天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1、推进学校党建品牌建设,培育市级“旗帜领航 教育先锋”第二批党建子品牌1-2个

2、推动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范运行。

3、突出案件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清廉校园建设,培育清廉建设优秀典型。

4、推动普通高中教育多元特色发展,稳步实施“3+1+2”新高考综合改革,办好朝天中学广中基地班,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和艺术特长生培养力度,超额完成向本科院校输送优秀人才市下任务。

5、巩固提升职中“达标”建设成果,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向本科院校输送优秀人才数量取得突破。

6、抓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一举成功。

7、推进“幼小初高”生源一体化稳控。

8、争创建四川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共同体领航学校1-2所(羊木小学、之江中学)、广元市“温馨校园”1-2所(中子实验学校、曾家二小)。

9、争创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羊木镇幼儿园)、五星级幼儿园1所(曾家镇幼儿园)。

10、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结对或集团化融合办学,积极争创市级融合教育示范县(区)、示范校。

11、优化德育模式,抓好德育队伍建设、区域德育课程建设,盯住养成教育、心理健康、协同育人“三个重点”,实施好铸魂行动计划、心育提升计划、“未”爱护航计划“三大计划”。

12、加强科学学科教学,着力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激发中小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和探求欲。

13、推进“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体育、艺术特色建设,创建一批“一校一品”学校体育、艺术特色学校。

14、推进“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区”建设。持续开展“劳动美”系列活动。

15、积极主动向上对接,精准精细编制申报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沙河镇小学校舍及运动场、金堆初级中学、乡村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磨沟镇小学及幼儿园、曾家镇一小教学楼、朝天中学体育场及附属等建设项目。积极推动朝天职中达标建设、朝天中学扩建等项目。

16、推进校园安防标准化建设,朝天中学、朝天职中完成防高坠设施建设,各学校地震预警系统安装运行率达100%,100人以上的学校完成校门人脸识别系统安装,中心镇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监控设备实现各楼层、公共活动区域全覆盖,4所民办园一键式报警装置联入公安接警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4个。主要包括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办幼儿园4所、单设初级中学4所、九年制学校4所、完全小学19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教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教科局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30405.9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教科局2024年收入预算30405.9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452.69万元,占11.3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83.25万元,占87.7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70万元,占0.8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教科局2024年支出预算3040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29.05万元,占82.97%;项目支出5176.89万元,占17.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教科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30135.9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953.25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3452.6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9605.7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32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教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135.9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4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9605.75万元,占98.24%;科学技术支出352.29万元,占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52万元,占0.28%;卫生健康支出29.32万元,占0.1%;农林水支出1.5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61.56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5.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运行。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73.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机关运行。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951.1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对家庭个人补助政策、民生项目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6531.2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对家庭个人补助政策、民生项目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4311.18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对家庭个人补助政策、民生项目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6.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4768.55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对家庭个人补助政策、民生项目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7.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5.23万元,主要用于:对家庭个人补助政策、民生项目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8.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2.4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对家庭个人补助政策、民生项目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9.教育(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4年预算数为307.36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支出、对家庭个人补助政策、民生项目支出,建设项目支出等。

10. 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科技特派员补助支出。

11. 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3.11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科技特派员补助支出。

12.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29.18万元,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和科技特派员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工作经费支出。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61.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教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95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88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7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教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

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和2023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教科局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教科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教科局下属局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2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财政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教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教科局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4年区教科局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会考试服务收入、校企合作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类)(款)(项):指为反映用于各类教育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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