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详情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0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单位职能简介..................................(2)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10)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预算情况..................................(11)

(二)支出预算情况..................................(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1)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1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十一、名词解释.....................................(1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行政审批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2、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简政放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3、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与主管部门“审管分离、审管联动”的信息互通工作。

4、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制定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对部门独立办事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业务指导。

6、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进驻区政务大厅,将依申请适合在窗口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区政务大厅受理、办理。对退出区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区人民政府决定,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已废止、停止和取消的事项继续在区政务大厅实施。

7、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深入推进“一网办、一门办、一次办”改革,打造“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二)行政审批局2024年重点工作

1、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三化”建设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乡村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按照省市创建要求,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中心培育大厅创建、星级便民服务中心、园区示范政务服务中心创建。推进园区政务服务集成授权改革,为园区企业、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要素服务,开展市县级园区集成式政务服务试点。持续提升“村能办”“家门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游能办”作用,推广“一户一档”经验做法,争创基层服务治理典型案例。

2)持续深化综合窗口改革。健全精准、集成、极速服务机制,分领域和无差别综合窗口并行,除医保、社保、不动产、公积金、公安(出入境和户政)、税务六类分领域外,其余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一窗受办”率达100%。全面落实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内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等5项个人“一件事”和企业信息变更、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8项企业“一件事”。落地公租房申请、开办网吧、多规合一、区域评估、立项用地测量等17项省级重点“一件事”。优化“一件事一次办”网上专区,并向“天府通办”移动端扩展,便利企业群众自助办、掌上办。做实做优“跨域通办”,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西南区域通办”等,重点在游客异地办事、川陕联动方面着力。

3)创新赋能政务服务“增值化”。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模式,整合金融、邮政、电信、供销等资源,梳理发布增值化服务事项清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渠道服务,丰富便民服务“一站式”服务功能。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企业综合服务专区(中心),因地制宜推动增值化服务事项进驻。围绕贷款融资、商业纠纷、破产等情形,构建“一类事”套餐式服务场景。依托乡镇供销社打造至少1个便民服务综合体,探索“政务服务+农村产权”试点。从企业需求出发,推动人才、知识产权、法律、科创、金融、物流的非政务类要素服务集成到园区,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式增值服务。

2、依托政务应用平台,着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1)夯实网上政务服务基础。持续巩固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3.0版各项效能指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力迎接营商环境三方评估及省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能力三方评估;按省市要求做好4.0版平台上线准备工作,更加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

2)做实政务服务应用支撑。搭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迭代升级的快车,提升公共入口能力、通用支撑能力和政务数据支撑能力,完善综合受理协同系统,强化综窗管理和基础办件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各类数据、应用、服务的一体化管理。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的推广应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电子印章的应用和电子证照的共享,实现可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提交实体证照,并实现高频电子证照亮证互认。

3)建实“天府通办”APP。建成“天府通办”APP朝天分站点,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朝天分站点、智慧大厅综合管理系统,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本着数据同源、平台共享、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最多跑一次”向基层延伸的原则,推动各类政务服务移动资源与“天府通办”整合,推出高频事项“掌上办”“就近办”“自助办”。

3、加强“一站式”兑现,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梳理发布国家、省、市、区四级正在执行的惠企政策清单,并实时更新。依托省市统建平台,建立“一企一档”企业信息库,实现企业精准画像、政策智能匹配;线下设立惠企政策兑现专窗,成立惠企政策兑现专班;线上开设惠企政策兑现专区,编制申兑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实行“一窗(网)受理、分类转办、一站兑现”。建立惠企政策“资金池”,制定惠企政策资金保障管理办法,加强资金测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推动惠企资金及时足额支付,畅通惠企政策兑现困难诉求解决渠道,推动惠企政策“应享尽享”。

4、精准发力主动服务,推动项目快落地快达效

1)创新重点产业项目审批服务方式。组建“项目攻坚志愿服务队”,围绕房屋、市政及重大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落实项目专员,实行事前精准指导、事中帮办督办、事后提升优化。细分项目类型,更新服务事项清单,实现项目建设进度、服务事项、审批进程“一表清”,按时间节点和进度为项目审批提供无缝衔接服务。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施工许可证,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2)健全项目快审快办服务机制。针对不同项目量身定制项目审批指导书,全面推行“三员合一”“三单合一”制度,实行“一项目一会审”“一项目一方案”。推行告知承诺、容缺预审、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单体竣工联合验收等机制化常态化运行。深入推行水电气信市政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持续提升水电气信报装的便利性、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推动落实市政接入外线工程行政审批“一表申报、 一窗受理、一事联办、一网通办”。

3)抓实项目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推动工程建 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改革,统一事项办理 标准,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发挥中介作用,为企业提供无缝对接服务。对照全区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通报,全面进行梳理,主动发挥牵头部门服务、协同和管理职责,积极对接各指标牵头单位,努力提升效能指标。健全项目审批“高效办成一件事”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项目全生命周期区域评估等“一件事”高效办成。

5、加强数字交易建设,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1)持续提升电子化交易服务水平。对各类交易流程和服务标准进行再梳理,明确材料要求和一次性告知内容,进一步精简交易环节、简化交易流程,取消无实质意义的人员到场,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到交易进场“零门槛”,交易过程“零拖延”,交易环节“零障碍”,交易服务“零距离”。

2)开展交易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持续巩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及“五减”成果,推进交易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及相关制度,落实《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标准》,积极配合市中心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市内异地远程评审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实施细则》,规范交易现场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减少质疑投诉。在常态化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和交易服务“一网通办”基础上,积极开展跨市、跨区县远程异地评标及交易服务,全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效率。

3)扎牢交易风险防控网。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风险大排查,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监控手段,严把招标程序监控关,实时对交易活动进行全程监控。认真梳理交易活动中各环节的风险点,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依法依规受理、移送并协助查处交易主体质疑、投诉。建立交易现场不良行为记录台账,完整准确记录交易有关主体异常行为并及时移送监管部门。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一体化,努力打造规范、阳光、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6、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大力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1)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机关党建“三级五岗”责任清单,压紧责任链条,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争创“模范机关”和“五好”党支部,持续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巩固提升“朝天政务580”党建品牌,彰显政务服务战斗堡垒作用。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意识形态、新闻宣传、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安全可控,态势向好。

2)充电赋能提质增效。紧扣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业发展新任务新要求,办好“朝快办”政务服务大讲堂,开展“提技能、树标杆、强作风”专项行动,积极参与第二届“最美四川政务人”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局长进大厅”,持续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展“红旗窗口”“党员先锋”“服务明星”月评、年比活动,推动窗口服务质效大提升,真正提升办事企业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3)加强大厅监督管理。持续抓好政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监管。推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与营商环境“背靠背”评价、营商环境投诉、政务服务“好差评”衔接融合,形成上下联动、环环相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及时提醒、督促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窗口单位的同志依法用权、依规用权,确保权力在法治内规范运行、在阳光下透明运行。强化大厅管理,落实5名干部分别联系1个大厅区域,全天候常态化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制止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大厅环境美好、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服务优化。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含广元市朝天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单位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5 名,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原值)587.82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行政审批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28.41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行政审批局2024年收入预算528.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4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行政审批局2024年支出预算52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17万元(即:人员类306.99万元,运转类141.18万元),占84.81%;项目支出80.24万元(即:特定目标类80.24万元)占15.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8.41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0.91万元,主要原因:特定项目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行政审批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8.4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70.91万元,主要原因是:特定项目减少,项目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3.54万元,占87.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2万元,占6.00%;卫生健康支出10.25万元,占1.94%;住房保障支出22.90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行政运行(01):2023年预算数为320.46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运行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其他交通费;2、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终目标绩效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独生费);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综合窗口人员工资);4、交易中心运转经费、信息化网络运行维护、乡镇便民服务体系运行工作经费、安全设施和公卫维修。

2.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143.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及年终目标绩效奖。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31.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4.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6.2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22.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8.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4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0.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指标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无专项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年无专项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本年无专项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行政审批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1.1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14.18万元,上升423%。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调入行政人员1人的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二是增加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租赁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本年无专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区行政审批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XX个,涉及预算528.4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 306.99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41.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80.2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行政运行(01):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03)事业运行(50):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