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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4-04-02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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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

(一)单位职能简介..................................( 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预算情况..................................( 4)

(二)支出预算情况..................................( 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7)

十一、名词解释....................................( 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拟定和完善本辖区内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本辖区内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兑付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负责对征收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做好征收工作信息化建设;负责征收工作中的协调、安全、信访和稳定工作;承办区政府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

继续跟进G5京昆高速汉中至广元段、朝天康养项目(荣乐、原乡)、曾家西环线建设、黑曾公路、省道301线省道205线及各类水库项目的征拆工作,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按时、按质、按量推进。二是筹备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中子工业园扩面、沙文公路等新增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三是积极落实落地征地拆迁新政策和新标准,妥善解决好失地农民社保等遗留问题,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征收事务中心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属一级预算单位,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人员0人。2024年初实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定补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10.6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征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其他城乡社区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征拆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2213.62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0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基本保险和公积金)增加和征收拆迁项目资金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征收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2213.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2万元,占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占90.4%;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征收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221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62万元,占8.29%;项目支出2030万元,占91.7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2213.6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0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基本保险和公积金)增加和征收拆迁项目资金纳入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征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13.62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00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基本保险和公积金)增加和征收拆迁项目资金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3万元,占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万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5.61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12.29万元,占0.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2(类)01(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8.72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208(类)05(款)05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8(类)99(款)99(项)2024年预算数为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4年预算数为5.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3.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或征收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区征拆中心的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预算公用经费为15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征收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征收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拟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或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征收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213.6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 168.62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03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212(类)01(款)99(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212(类)01(款)99(项):指机关单位开展征收拆迁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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