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过!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 详情
通过!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4-04-26       来源:新华社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记者申铖、邹多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了关税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税是以进出口货物和进境物品为征税对象,由海关在进出口环节征收的税种。近年来,关税领域出现了新情况新变化,有必要在总结现行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法律。

作为我国制定的关税专门法律,关税法保持现行关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完善现行制度和有关政策内容并上升为法律。关税法共7章,包括总则、税目和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特殊情形关税征收、征收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关税法的出台,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体现,将为维护进出口秩序、规范关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对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关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3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李旭红说,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关键作用具有积极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