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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4-19       来源:区发改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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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1个。鉴于本预算编制前区本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因此,本预算单位不包括朝天区物价局和朝天区以工代赈相关预算。

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16名,工勤编制2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24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固定资产总额85.42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组织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城区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四)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审批权限以国内外贷款、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区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六)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规划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全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的政策措施,确保政策之间的衔接平衡,安排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重大项目。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国土开发整治和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促进清洁生产等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八)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贯彻《招投标法》政策和措施,对全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按照职责权限核准招标事项,查处招投标投诉案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98.2807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50.2412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8.2807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50.2412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88.35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9.4503万元,主要包括行政运行197.45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0.0864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6707万元,工伤保险0.7406万元,生育保险0.962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1.108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补助0.6543万元,住房公积金17.77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08万元。公用支出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万元,印刷费2.9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0.8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4.5万元,培训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2.83万元、福利费4.8万元,交通费5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09.922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83万元。本单位无公车,没有出国事务,这两项没有预算安排经费。公务接待费预算2.83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7

%,主要原因是大型公务活动接待费和其他需要开支的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朝天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资金0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发改局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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