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转斗镇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 详情
转斗镇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19-02-21       来源:转斗乡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在全镇范围内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镇非煤矿山实际,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

广元市朝天区转斗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3日

抄送:区应急办,区安监局。

广元市朝天区转斗镇党政办公室2018年3月23日印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从事矿产资源(煤矿除外)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死亡重大以上事故的,适用本专项预案。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重大以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或镇政府认为性质特别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原则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施救及时、处理妥善、单位自救、社会支援等相结合的原则。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转斗镇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旦发生重大以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和总指挥由镇人民政府镇长苟开举同志担任,如有特殊情况镇长不能到位时,由副组长临时担任总指挥;副组长和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李继成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安监办、镇党政办、财政所、国土所等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的村两委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镇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办主任担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0839-8673062。

其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制定对事故的紧急管理办法和特别管制措施,调用应急救援物资、矿山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和进行工程抢救及维护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2、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转移、疏散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设立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小组

1、抢险救灾组

由镇人民政府牵头,国土所及其他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主要职责:负责现场施救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矿山救护队现场施救;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矿山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承办指挥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警戒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交通秩序,设立警戒,疏散群众;预防和制止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的不安定因素和维护社会治安,为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实施,提供必要的良好环境与保障措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医疗救护组

其主要职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制订抢救方案,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负责联系、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救灾交通道路的畅通与救援物资及时到达现场。

生活保障: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办公休息场所;保障救援人员的所需食品供应及其它生活必需品。

资金保障:保障抢险救灾所需购置的救援物资设备所需资金;保障救援过程中各项所需资金;保障善后工作(家属安抚、伤员治疗)所需资金。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0839-8673062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警求援,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和政府,镇应急救援办公室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事故单位负责人应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现场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对事故现场做出标记和详细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证据。

六、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决服从领导小组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救援及时有力。

对救援工作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主管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实施时间:本预案即日开始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