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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4-19       来源:区食药工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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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总编制62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18名,事业编制9名,工勤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60人,其中行政人员38人,全额事业人员17人,工勤人员5人。其他(定额补助)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846.63万元。鉴于本预算编制前区本级机构改革尚未完成,因此,本预算包括单位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相关预算。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及市场主体的稽查制度,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市场违法行为、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负责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行为进行监管。

(五)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六)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助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八)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酒类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九)负责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问题食品药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一)领导和管理所属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本局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872.94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31.32万元,增长19.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长及基本运行经费增长。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872.94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31.32万元增长19.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长及基本运行经费增长。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54.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82.12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公用支出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网络费、公务接待及公务车辆(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18.8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食品药品执法办案3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74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2.74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3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制度建设,二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接待陪餐范围,严肃审批流程;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8.94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0.5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完善了执法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及用车审批流程,统筹安排使用车辆。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公开附表(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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