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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4-19       来源:老干部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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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区委老干部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4名,其中行政编制3名,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4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工勤人员1人。固定资产总额25.251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全区老干部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协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和意见,报区委、区政府决策;会同有关部门解决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指导协调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检查、督促其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

(三)调查、研究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开展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在小康社会中发挥作用;指导开展科学文明的文化健身活动。

(四)组织安排重大节日慰问、座谈等工作。

(五)协调处理老干部丧事的有关工作,了解反映老干部遗嘱的有关情况;协调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有关事宜。

(六)负责区外老干部来朝天参观、探亲的接待工作;统筹管理老干部工作的各项经费。

(七)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区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3.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2.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73.9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2.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55.4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8.43万元。

专项支出预算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金额

合计

184312

特殊困难救助资金

100000

工作通报会议经费

40000

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8000

金财网络维护费

2400

保障性经费项目支出

33912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2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下降)0%。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区委老干部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区委老干部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区委老干部局项目资金18.43万元,其中特殊困难救助资金占10万元;工作通报会议经费占4万元;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占0.8万元;金财网络维护费占0.24万元;保障性经费项目支出占3.39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19年区委老干部局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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