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7名。在职人员总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固定资产总额42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
(三)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及部分高管进行任免或建议任免,依照有关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
(四)指导全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控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
(五)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及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的核准或备案;
(六)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管;
(七)核定区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事宜;
(八)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组织监缴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九)依法对所出资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核;
(十)指导、监督所出资企业的法制顾问制度建设;
(十一)建立和完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32.7716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9.19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工资标准提高。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32.7716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9.19万元增长11.39%。主要原因是有新进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7.17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171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绩效工资支出等。公用支出9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基本公用支出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5.6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资产管理服务费5万元,国企监管平台建设费用25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35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0.3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等规定。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0万元,其中:国资干部培训费5万元,国企监管平台建设费用25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广元市朝天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项目资金25.6万元,其中PPP工作经费 2万元,景区监票系统网络使用费4万元,国资国企改革业务费2万元,资产管理费5万元,政府资产报告会议、业务培训费5万元,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6万元,景区监控系统维护费3万元,资产处置经费3万元。
历年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报项目支出预算,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详实地提供每一个项目的相关资料,项目预算编制做到了论证充分、资料详实、科学合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组织项目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对项目管理做到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使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有关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专项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
金额 |
合计 |
25.6 |
PPP工作经费 |
2 |
景区监票系统网络使用费 |
4 |
国资国企改革业务费 |
2 |
资产管理费 |
5 |
政府资产报告会议、业务培训费 |
5 |
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
1.6 |
景区监控系统维护费 |
3 |
资产处置经费 |
3 |
公开附表(国资局)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