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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朝天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3       来源: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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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朝天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广朝教科发〔202073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印发《朝天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

现将《朝天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22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1222日 印

朝天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试行)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实施教育惠民工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不能按时接送孩子困难,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切实承担起课后服务工作责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积极构建课内外相结合的良好育人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于民。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着力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学生和“补课”负担过重的困难,抑制社会“乱补课”“乱办班”不良风气,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坚持公开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费用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坚持自愿选择。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有合法资质、有安全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四)坚持先试行再申报。学校要严格按照课后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先试运行至少一个月,取得良好效果后,向区教科局提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申请,并提交相关准备材料。

(五)坚持先审批再收费。区教科局根据学校课后服务试行情况予以审核备案,并向区发改局提出核定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待发改局正式文件同意收费标准后,学校方可正式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六)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七)坚持一校一策。学校根据本校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设施设备、活动场地和学生兴趣爱好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实施办法。

三、服务安排

(一)服务范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二)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三)服务对象。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四)服务内容。课后服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强健学生体魄,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防止和避免学习锻炼时间零碎化。主要可安排作业辅导、阅读训练、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开展及兴趣小组活动等,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到就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严禁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上新课。

(五)课程管理。学校要充分利用地方传统文化、学校办学特色、教师专业特长等优势资源设置相应的社团课程和课后服务项目。并编制好课程计划和教案,设置好课时,做好课程考核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质量。

(六)组织方式。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要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由学校自行制定),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学生更改服务内容或退出课后服务同样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更改或退出。允许学校与具备资质且规范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课后服务。

(七)师资安排。课后服务师资或管理人员由各中小学负责招聘,原则上从本校选择责任心强、甘于奉献、身体健康、有一定教育教学管理经验的人员,也可整合教育集团或片区内有一定特长的师资,还可根据需求聘请校外有资质的人员参与服务和管理。校外人员来源可以是青少年校外活动机构、少年宫、科技馆等校外公办机构的教练员及教师;可以是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大学生、家长等各类志愿者;可以是符合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教师。

(八)服务管理。学校要整合各类资源,按需组班,要适当控制班级人数,原则不超过45人。学校要针对课后服务工作建立相应考评制度,加强管理人员、班主任、社团教师以及外聘人员的考核,对不能胜任的人员要取消其课后服务资格,确保服务质量。

(九)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广元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工作的通知》(广发改[2019]305号文件精神)和区发改局核定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沟通协调。各校要主动向本地乡镇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学校所在地可利用的社会教育基地、相关机构以及社区的密切合作,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逐步构建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社会机构等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课后服务体系,确保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二)落实经费保障。落实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鼓励社会捐赠,协同推进课后服务。严格按照核定的标准收取由家长合理分担部分的费用,严格执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工作实际发生,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

(三)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课后服务备案制度,加强课后服务的指导和监管,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和相关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学校要制定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教科局教育股审核并备案。学校校长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保障学生安全。各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区教科局安全股要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并审核备案学校报送的安全管理办法。各学校要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各类人员、机构在教育资质和教师身体条件(如是否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区教科局人事股备案。做到集中有人监护,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入校有相关资质,保障工作安全有序。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排查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治安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总结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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